《食品安全总监》证书的含金量如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实施第60号令与食品安全法

2023-08-13

    

小巴

2022年11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实施第60号令《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了食品安全总监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等的责任要求。

 

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版中关于食品生产企业人员管理禁止规定(主席令21号)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

 

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

 

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可见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从根本上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第七条 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终身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1.jpg

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质检食监函〔2012〕205号

 

(四)强化能力,努力提高培训工作质量。各级质监部门要科学统筹和把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相关人员培训需求,根据本地区企业特点,明确培训的规模和重点,着力提升参培人员能力,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提高培训工作质量。

 

对于监管人员,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保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

 

对于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各类食品生产单位负责人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

 

食品安全总监能替代企业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吗?

 

不能,需要共同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企业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规定》明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又明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在违法行为中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人员,包括食品安全总监等。所以对于有故意实施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性质恶劣,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样,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 倍以上10 倍以下罚款。

 

食品安全总监责任重大压力不小,如何保证其履行好职责?

 

一是要有必要的激励措施。《规定》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育培训和岗位待遇,充分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鼓励企业建立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这一条希望企业能很好地落实,特别是在薪酬上能给予食品安全总监一定的倾斜。

 

二是要给予一定的免责和保护。《规定》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未采纳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提出的否决建议的,属于前款规定的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的情形。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已经依法履职尽责的,不予处罚。这一条可以说是食品安全总监的“保护伞”,让食品安全总监尽心放心履职。

 

最后我们想说的是,《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下发后各地落实很快,以致很多企业正在边落实边摸索,我们希望企业能真正吃透规定之精神,对聘用任命食品安全总监抱着极负责任的谨慎态度,而新上任的食品安全总监们也能以人民健康安全为己任,全力履职尽责。也希望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制定的实施细则能尽快出台,让落实食品安全总监制度更有依据和抓手。

 

2022年9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第十八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